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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淘宝规则》新增扰乱市场秩序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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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9日修订的《淘宝规则》中,新增了“扰乱市场秩序”,具体为:

第六十四条 扰乱市场秩序,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,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。扰乱市场秩序的,每次扣二十四分;情节严重的,每次扣四十八分。同时,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处罚中,增加“下架所有商品”的处罚。


相关问答:

一、为什么要增加“扰乱市场秩序”的规则?

淘宝网一直致力于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,给广大淘宝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,为此淘宝制订了《淘宝规则》,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市场管控措施。为管理会员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方式,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,特别制订了本规则。

二、“扰乱市场秩序”的规则会有什么处罚?

“扰乱市场秩序”属于严重违规行为,每次扣二十四分;情节严重的,每次扣四十八分。

当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,处以店铺屏蔽、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、限制发布商品、限制创建店铺、限制发送站内信、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的处罚;

当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,处以查封账户的处罚。

三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


此次变更已于2011年5月9日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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